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爱民区兴平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黑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及《牡丹江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结合工作实际,编制本指南。

一、公开原则

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

二、政府信息获取方式

(一)主动公开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以网上公开形式为主,主要在“中国牡丹江爱民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aimin.gov.cn)上公开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请按照《牡丹江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规定,下载并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等方式报送到申请受理机构。申请受理机构将依据申请内容,直接答复或转相关单位提供所需的政府信息。

信息公开申请渠道如下:

1、网上申请。申请人可通过牡丹江市人民政府网站“依申请公开”平台(网址:http://wcmplu.mdj.gov.cn:8081/apply/sqgk),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2、邮政寄送。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并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书邮寄至爱民区兴平街道办事处(地址:爱民区金龙家园西区11号楼,邮编:157011)。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向爱民区兴平街道办事处(地址:爱民区金龙家园西区11号楼)当面提交申请书,并注明联系电话、邮寄地址。

三、公开范围

公开的政府信息除内部管理信息在本单位公开外,其余政府信息均向社会公开。

四、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名称:爱民区兴平街道办事处

办公地址:爱民区金龙家园西区11号楼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13:30-17:00

联系电话:19846465818

电子邮箱:amqxpb@126.com

五、监督方式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或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六、下列政府信息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3、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

4、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的;

6、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况。

但是,经权力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本指南将适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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