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民区人社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26-01-08 15:09 来源: 爱民区人社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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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爱民区人社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爱民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各项要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拓展公开范围、完善公开形式、聚焦热点问题,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政务公开水平取得明显提升。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局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协调、督办,同时,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是丰富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严格依据政府相关规定及法律法规,规范开展主动公开工作。按时梳理、上传与人社业务相关的工作信息,提升民生服务便捷性。

三是严把审核关口,夯实平台保障。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级审核”制度,由撰稿人初审、分管领导复审、主要领导终审,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无误、安全合规,营造清朗的网络舆论环境。

四是规范流程管理,强化协同推进。主动对接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工作,按时报送工作资料,凝聚工作合力,推动各项要求落地见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来源:爱民区人社局

撰稿:爱民区人社局

校对:赵宏铭

一审:单辉

二审:邱宏文

三审:杜劲松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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