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爱民区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按照要求,现将《爱民区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方案》编制情况报告如下:
一、编制背景及依据
8月2日至5日,受台风侵袭强降雨影响形成的洪涝灾害,造成我区较大损失。依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应急管理部 《关于做好特别重大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振兴 〔2019〕1813号)文件,市政府办下发的《牡丹江市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方案》(牡政办发〔2023〕24号)、《关于成立牡丹江市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及省、市、区灾后重建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我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根据我区实际,区减灾办编制了《东安区自然灾害灾后重建工作方案》和《关于成立东安区自然灾害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两个文件,经两轮征求意见后予以印发。
二、起草原则
一是政府主导。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一镇六办、各有关单位分工负责,动员各方力量广泛参与,形成灾后恢复重建的强大合力。二是科学规划。坚持“规划先行、统筹兼顾”,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严格执行国家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三是因地制宜。从受灾实际出发,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便于群众生产生活,满足乡村振兴和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发展需要。四是民生优先。坚持民生为先、民生为重、民生为本,优先恢复重建与受灾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住房和公共服务设施,加快恢复基础设施功能,尽快使灾区群众基本生产生活条件达到或超过灾前水平。
三、方案框架
《方案》主要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三个方面内容。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第二部分为主要任务,分为住房、道路、农业、水利等九个方面的灾后重建工作,同时明确了完成时限、责任单位。第三部分为保障措施,从组织领导、明确分工、资金筹措、监督检查、宣传引导等五个方面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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