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爱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爱民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的解读
一、制定该文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为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营造生态宜居、优美和谐的农村人居环境,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部署,围绕省委、省政府总体目标要求,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效机制,引导农民养成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习惯,逐步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水平,有效改善村容环境和面貌。
二、所依据的相关政策以及上级机关有关规定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实施方案(2018—2020年)等三个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发〔2018〕65号)、《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实施方案(2018—2020年)等三个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牡政办发〔2019〕6号)要求,结合爱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三、拟解决的主要问题以及采取的主要措施
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全区90%以上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治理,基本实现“五有”要求。城中村和城市近郊村美丽乡村示范村、乡村旅游村和位于水源保护区、交通可视区、风景名胜区、生态脆弱区等人文环境敏感区域的村庄,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覆盖。有效遏制城镇垃圾向农村转移,积极消灭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建立较为完善的农村生活垃圾监管体系,村级保洁长效机制基本覆盖,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农村文明程度显著提高。
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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