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印发《爱民区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解读
  • 2018-04-16
  • 2018-04-16

关于印发《爱民区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解读

日期:2018-04-1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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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该文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幼有所育”、十八大“办好学前教育”和十八届五中全会“发展学前教育,鼓励普惠性幼儿园发展”的要求,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优化教育资源,进一步推进爱民区学前教育科学发展,根据《牡丹江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二、所依据的相关政策以及上级机关有关规定

爱民区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工作。目前全区区属幼儿园46所,其中公办园3所、民办园43所;城镇44所,农村2所。教职工总数462人,其中专任教师295人。2016年底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年达到78%。

“入园难”问题基本解决,学前教育发展迈上新的台阶。但总体上看,学前教育仍是教育体系中相对薄弱的环节,普惠性资源供给不足,教师数量短缺、工资待遇偏低,保教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还普遍存在,仍处于爬坡过坎的关键期。

制定实施学前三期行动计划,有利于巩固第一、二期成果。

三、拟解决的主要问题以及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加大学前财政投入

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 ,拓宽财政对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渠道,逐步提高学前教育经费占财政教育经费比例。进一步落实学前教育资助政策,确保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优先获得资助。

(二)发展普惠性幼儿园

积极扶持普惠性幼儿园,公民办并举,提高普惠性幼儿园比例,支持社会力量、企业机构等广泛参与兴办普惠性幼儿园,引导和支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制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标准,为广大家长和幼儿提供更多的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   

(三)理顺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和办园体制

探索办园体制的改革创新,增强办园活力。积极鼓励引进优质学前教育资源,采取“名园引进”、“名园办分园”、“集团办园”等多种办园方式,增强我区学前教育办园活力,形成灵活、多样、开放的办园机制。落实区政府主体责任,充分发挥乡镇政府的作用,探索区域管理新思路,推动学前教育均衡发展。

(四)构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支持体系

1、加大师资培养培训力度。建立多层次、多形式的师资培训体系,大力开展以强化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能力为重点的幼儿教师培训。教育部门要在教师培训经费中划出一定比例,专项用于幼儿教师培训。建立全员培训制度,通过省、市、区三级培训,完成新一轮全区幼儿教师和园长培训,重点加强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培训。以市示范幼儿园为龙头,在幼儿园中积极实施园本培训,全面提高幼儿教师的整体素质和保育教育能力。

2、建立教职工待遇保障机制。由编办、财政、教育等部门负责,做好幼儿教师待遇保障工作,切实维护幼儿教师工资权益,完善幼儿园教职工工资保障办法,做好公办幼儿园聘用教职工工资发放工作,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民办幼儿教师的工资和社会保障由举办者依法予以保障。

(五)加强幼儿园质量监管和业务指导

1、制定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办法。建立完善幼儿园质量评估细则,将所有幼儿园纳入评估范围。落实区政府对幼儿园和培训机构的监管责任,加大监管机构和队伍的建设力度。

2、完善监管机制。对未取得办园资质的民办幼儿园要依法规范管理,实行总量控制,短期内未能达标,要坚决清理。加强幼儿园审批管理,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制度。建立完善幼儿园质量监测制度,对幼儿园办园条件、师资配备、保教质量等实施动态监管。完善民办幼儿园法人登记制度,民办幼儿园在取得办园资质后,应及时向相关部门申请单位法人登记证。

3.规范幼儿园收费。根据《牡丹江市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规定》以及我区经济发展状况、办园成本和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确定收费标准,报物价局审批,并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坚决查处各种乱收费。  

原文链接:关于印发爱民区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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