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26年8月24日爱民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任命:
闫明为爱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决定:
闫明代理爱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免去:
董光明的爱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特此公告。
(由爱民区人民检察院报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和牡丹江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8月24日
经2026年8月24日爱民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任命:
闫明为爱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决定:
闫明代理爱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免去:
董光明的爱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特此公告。
(由爱民区人民检察院报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和牡丹江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8月24日
来源:爱民区人大
撰稿:爱民区人大
校对:赵宏铭
一审:赵宏铭
二审:薛舒宁
三审:杜劲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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