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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牡丹江市爱民区乡镇(街道)法定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的通知

日期: 2024-11-07 09:37 来源: 爱民区营商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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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牡丹江市爱民区乡(街道)

法定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的通知

一镇七办

牡丹江市爱民区乡(街道)法定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已经牡丹江市爱民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各乡镇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依照清单履职尽责,切实维护权责清单的严肃性、规范性、权威性。

二、强化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和镇(街道)机构职能变化情况动态调整权责清单。

三、严格职责准入制度。职能部门不得随意转嫁工作责任,不得以签订“责任状”、分解下达指标、考核验收、加强属地管理等方式向乡镇(街道)随意下放工作责任,切实为基层减负增效,形成事权清晰、责能相适、履职顺畅、保障有力的镇(街道)权责体系,推动基层治理效能提升。

附件1:牡丹江市爱民区街道法定行政权力事项清单

附件2:牡丹江市爱民区乡镇法定行政权力事项清单

来源:爱民区营商局

撰稿:爱民区营商局

校对:赵宏铭

一审:王瑞新

二审:任芳

三审:赵海宁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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