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松懈!秸秆禁烧无“窗口期”
2020-09-10 22:58:09 来源:

随着天气转暖,冰雪融化,秸秆露天焚烧问题应引起警惕,爱民生态环境局提醒,根据《黑龙江省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奖惩暂行规定》,2020年9月15日至2021年5月15日,为2020年至2021年秸秆禁烧期,禁烧期间,严格执行省政府关于秸秆“全域、全时段、全面禁烧”的工作要求。

禁烧期间,省有效解决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借助卫星组实行24小时监控,利用无人机、高清摄像头等科技力量进行无盲区监管,爱民生态环境局及相关部门也将持续组织执法力量开展督查巡查。针对发现的秸秆露天焚烧火点及秸秆根茬、残余物露天焚烧火点,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焚烧秸秆人员进行处罚,并对相关乡镇进行责任追究。

2019年至2020年禁烧期间,针对卫星遥感监测及督查巡查发现的秸秆根茬及残余物露天焚烧火点,全省曾通报了有关情况,进行曝光,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了处罚。我们会通过提醒、巡查等方式与广大农民朋友一起,积极改变生产生活方式,牢固树立不能烧的思想,真正做到不想烧,共同维护好全市空气环境质量。


 

主办: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政府 承办: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453-5796869

网站标识码:2310040001 黑ICP备09094299号

黑公网安备案23100402000025

网站地图
建议使用标准浏览器 分辨率1024x768以上分辨率浏览
技术支持:黑龙江新媒体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