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执业注册
2021-03-02 16:11:46 来源: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2.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3. 《关于做好医师执业注册有关工作的通知》

申请材料:(各一份)

1. 《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申请表》(机构端打印并贴上照片)

2. 近6个月2寸白底免冠正面半身照1张;

3. 医师与拟聘用机构签订的劳务合同(协议)或聘用合同(需注明聘期)

4.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5. 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发的《医师执业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获得医师资格证两年内未注册者;终止医师执业活动两年以上者或《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不予以注册的情形消失的医师申请注册时,需提供)及复印件;

6. 重新办理执业注册申请,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执业证书;

7. 非本人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电子化注册流程:个人端申请→机构端同意→区卫健局审批

 

主办: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政府 承办: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453-5796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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