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民区完成2020年 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与补发工作
2020-11-20 14:48:19 来源:

按照《关于做好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黑民规[2020]10号)和《关于提高我市市区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牡民联发[2020]23号)要求,将我区城市低保标准由573元/人月提高到604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由4020元/人年提高到4404元/人年。将城市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由16836元/人年提高到17736元/人年,分散供养标准由11784元/人年提高到12420元/人年;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由9144元/人年提高到9996元/人年,分散供养标准由6396元/人年提高到7008元/人年,此标准从2020年1月开始执行。

全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提标和补发1-10月份救助资金已于11月10日全部发放到位。


2020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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