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政府网 牡丹江市人大 牡丹江市政协
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政府 >>

爱民区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2019-03-29 来源: 牡丹江爱民区人民政府


爱民区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了有效履行应急管理职责,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效能,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和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黑龙江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及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机制的部署要求,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重要论述为引领,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的思想,坚持严格规范更正文明执法,确保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得到有效贯彻实施。全面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按照市、区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坚守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紧紧围绕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这一核心目标,依法监督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督政府、街道办事处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监督负有安全生产监管(或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切实履行好行业监督管理责任,进一步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和经济社会安全发展。

二、制定原则

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留有余地的原则。

三、监督检查安排

根据我局现有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详见附件1-1中人员数量、持证情况和可用于执行本计划的工作日测算(详见附件1-2等执行力情况,结合我区的应急管理工作的季节规律特点:

(一)重点检查单位范围详见附件21.非煤矿山;2.区属规模以上工贸企业;3.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4.烟花爆竹零售单位;5.安全生产标准化未达标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不到位的生产经营单位;6.近三年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7.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的生产经营单位;8.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9.试生产或者复工复产的生产经营单位;10.其他应当纳入重点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一般检查单位范围详见附件3):1.我局负责监督检查的重点检查单位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2.涉爆粉尘、液氨制冷生产经营单位;3.对下级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所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4.其他应当纳入一般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三)应急管理安全培训专项执法检查详见附件4-5推动企业严格落实应急管理责任,全面加强应急准备,提升应对事故灾难的处置能力,本年度加强全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工作。

为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本年度区应急管理局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专项检查。

(四)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详见附件6):按照省、市、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和专项整治安排,结合我区安全生产工作的地域特点和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风险程度及事故规律,把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运输、旅游等负有监管职责的区级有关部门,纳入本计划综合监管明细。

四、监管边界划分及分级分类监管

除了已经划清的非煤矿山监管边界外,本计划中重点检查单位名单所列企业为我局2019年度的监管企业,按照100%抽查比例进行全覆盖执法检查,力争实现全部重点检查单位全覆盖执法检查。各镇、办安监站对本计划中重点检查单位名单外的企业实施属地监管。

依据《黑龙江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对第一类企业分级(ABCD级)建立随机抽查名录库(我区没有A级企业,只有BCD级企业),确定抽查比例为重点监管企业名录库的100%,检查频次不少于1次,确保对其实施全覆盖抽查检查。对一般企业建立名录库,确定抽查比例为10%。对按抽查比例随机抽选的企业,检查频次不少于1次,确保完成规定抽查比例的抽查检查。

五、实施方式

对重点企业实现年度监督检查全覆盖以外的一般企业,推行双随机(随机选取被检查企业、随机确定执法人员)抽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要按照企业特点及相关行业领域事故发生规律,有针对性地确定具体的监督检查事项。同时兼顾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有关执法安排与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有效衔接。

按季度推进执法检查工作安排,我局根据工作情况每月按照预定的比例抽查被检企业并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计划实施,不能按计划进行执法检查的,需请示局长批准,推延至下一个季度进行安排。

(一)抽查检查事项的确定

按照省、市应急管理部门的年度工作部署、上级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工作要求、我区季节性隐患排查治理战役工作安排,依据省安监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试行)》,相应确定实施本计划的抽查检查事项。

(二)抽查检查前的准备

1、当抽查检查的事项确定后,按照《双随机细则》的规定,依据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2016年版)》中的制式文书制作现场检查方案;按照现场检查方案确定的检查范围和内容,依据省安监局《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清单(2016年版)》制作现场检查表,做好照单检查的准备。现场检查方案应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2016年版)》规定程序,经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后实施。按照规定的其他准备事项做好相应准备。

2、抽查检查出发前,抽查检查人员要通过我局统一采用的电脑摇号软件抽选执法检查人员和企业(长期停产企业不作为抽查对象应急管理局对各镇、办安监站属地企业已进行抽查检查的不作为各镇、办安监站抽查的对象)。抽选过程录入《爱民区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随机抽选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现场记录单》,由现场参加人员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3、每次参加抽查检查的执法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随机抽选的执法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依法回避,并从所在专项类名录库中再次抽选替代的执法检查人员;当专项类名录库中无人替代时,可从综合类名录库抽选执法检查人员替代。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对特定行业领域或者特定范围企业进行全抽查检查的,在确定的本行业领域内选派执法检查人员。

(三)现场抽查检查工作过程的要求

1、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2016年版)》开展检查工作,规范检查行为,实施照单检查;执行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2016年版)》,正确使用、制作执法文书(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2016年版)》),依法依规处理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

2、所有抽查检查事项办理要全程录入《黑龙江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信息系统》,并做好抽查检查过程书面记录及相关纸质材料,及时归档备查。

(四)抽查检查结束后的工作

1、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抽查检查人员应当在完成抽查检查任务后15日内制作《爱民区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随机检查公示单》,将抽查时间、事项、程序、结果等视情况在区政府网站上公布。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进行跟踪整改闭合,对其整改难度较大尚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的实行挂牌督办,并按相关规定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经企业申请,可适当延期整改时限。检查中发现安全生产违规违法行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作出行政处罚,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7日内抽查检查人员该当归集整理有关信息,按照省、市信用体系建设双公示要求,在信用黑龙江网公开。

2、按照国家、省、市开展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的部署要求,对在抽查检查中发现并确认符合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条件的企业及时纳入黑名单管理

六、风纪要求

1、安全监管人员要在分管局长的领导下,按照本计划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规范抽查检查行为;及时通过局长办公会、局党组会解决执行计划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本计划顺利实施、圆满完成。

2、每一个执法检查人员在实施本计划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及有关制度规定,依法行政、廉洁执法。

3、对违纪违规人员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附件:爱民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名录库

         爱民区应急管理局工作日测算表

                    爱民区应急管理局重点检查单位名单

                    爱民区应急管理局应急管理专项检查企业名单

                    爱民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培训专项检查名单

                    爱民区应急管理局综合督查计划明细

爱民信息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