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主题分类 政府办文件
  •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21-03-31
  • 名称 关于成立爱民区社区教育委员会的通知
  • 文号 牡爱政办发〔2020〕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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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爱民区社区教育委员会的通知

一镇七办,区政府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我区社区教育工作领导,争创省级社区教育(示范)试验区,加快推进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建设,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爱民区社区教育委员会。

一、组织机构

主 任:梁红娟 区政府副区长

副主任:武伟艳 区教体局局长

徐浩然 区财政局局长

 张 敏 区民政局局长

      杨育新 区人社局局长

成 员:李 微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史立英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黄 振 团区委书记

  刘 钊 区政府办副主任

   潘海艳 区教体局副局长

赵锡全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闫凤英 区工会主席

秦爱玲 区文旅局副局长

  陈 丹 区妇联主席

社区教育委员会下设社区教育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教体局。

主 任:潘海艳 区教体局副局长

副主任:侯晓钟 区教体局督导室主任

二、社区教育委员会及组成部门职责

社区教育委员会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和牡丹江市关于社区教育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我区社区教育的发展规划、政策法规、工作目标和主要工作任务等日常工作;指导社区大学的建设和运行;综合协调各部门履行社区教育职责;检查、指导各办事处、乡村的社区教育工作;统筹解决社区教育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和重大问题。

社区教育委员会各组成部门职责:

区教体局:负责全区社区教育工作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制定并实施群众体育活动和提高人民身体素质的培训计划,帮助社区培训群众活动的骨干办量;具体指导社区体育教育工作。

区文旅局:负责对社区文化建设骨干力量的培训工作;广泛开展群众性的文化教育活动,不断提高社区群众的文化素质;负责宣传社区教育和建设学习型社会的先进经验,进一步弘扬社区文化;负责社区大学培训教材、居民教育读本等出版物的审核印刷、包装、发行等工作。

区委宣传部:负责社区教育方针政策宣传;社区教育学院的形势与政策宣传工作,对外宣传的相关策划,推荐社区教育的成功经验,统筹协调精神文明建设和社区教育工作。

区委组织部:负责制定全区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计划,指导、规划、协调、检查党员干部教育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学习型党组织的创建。

区农业农村局:实施科教兴农战略,制定并实施农业各产业技术生产技能培训计划和教育扶贫规划;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产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负责全区扶贫干部培训及贫困地区科技推广培训工作;做好农村学习型组织建设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制定社区教育的经费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研究制定社区教育经费的使用办法,并对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的监督和检查。

区民政局:负责协调组织全区各级社区行政管理机构实施各层次、各类型的社区教育工作;制定社区干部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推动社区工作志愿者队伍建设;为社区教育提供组织、干部、场所、设施等方面保证。

区人社局:负责制定人力资源培训计划,提供与社区教育有关的人事政策和人力资源信息;依托各级社区大学对全区社区层面的行政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各类服务人员、军转干部和复转军人、适龄劳动力进行系统培训和继续教育,开展各种专项的长短期培训;开展劳动技能鉴定、竞赛、考核等活动。

区总工会:负责全区工会干部培训工作;协助有关行政部门努力改善职工学习条件,做好职工的继续教育工作;配合社区开展好职工业余生活中的文化教育活动,将其作为企事业单位文化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协助社区大学完成既定的各项教育教学任务和目标。

团区委:利用社区大学举办社区团校,培养团员青年和青年积极分子,对团员青年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法制观念和理想道德教育;协助相关部门做好青年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组织青年团员开展适合社区工作的各种志愿服务活动。

区妇联:协助社区大学完成社区妇女、儿童的社区教育工作,开展妇女职业技术培训和各层次妇女干部培训;利用社区大学开展家政文明教育、楼道文明教育、邻里文明教育等多种教育活动。




           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27日


主办: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政府 承办: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453-5796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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