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牡丹江市爱民区委、区政府)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0年省督察第19项问题整改。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向市水务局(验收单位)报送了验收销号申请,市水务局开展了验收,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了审核,该项整改任务拟销号,现将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对于历史遗留问题整改存在畏难发愁、侥幸过关、等待观望等心态,强调历史原因和客观原因多,整改推进不及时、不到位。十五度超坡耕地退耕还林还草工作进展缓慢,计划退还2.4万公顷,实际完成0.54万公顷。
二、整改目标:2021年7月31日前,如国家出台还林还草政策,完成退耕还林还草任务;无政策将落实水土保持措施。
三、整改措施:区十五度以上坡耕地退耕还林还草工作领导小组将指导三道关镇、各林场立足实地情况,因地制宜,逐村逐地块研究推进措施。对符合国家15度坡退耕还林还草条件的地块,有政策落实还林还草,无政策落实水土保持措施,与农户签订水土保持协议。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落实水土保持措施,与农户签订水土保持协议。
五、验收情况:经牡丹江市水务局抽查验收爱民区已完成的 2020年省督察第19项整改任务,同意具备销号条件。
六、公示时间:2023年1月28日至2023年2月8日
七、受理部门:牡丹江市爱民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八、受理电话:0453—6447653
九、受理地址:牡丹江市爱民区天安路300号,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政府106室
以上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牡丹江市爱民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爱民区委员会 爱民区人民政府
2023 年 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