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牡丹江市爱民区委、区政府)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0年省督察第14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督察发现,牡丹江市食用菌栽植面积规模逐年扩大,年栽培规模二十余亿袋,但废弃菌袋综合利用率不高,仍有种植户随意将废弃菌袋丢弃在田地、沟渠、河流中,对土壤及水域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二、整改目标:爱民区近几年年均生产食用菌420—450万袋万袋,废弃菌袋综合利用率100%。
三、整改措施:一是成立组织机构。区、镇两级成立“废弃菌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二是明确治理重点区域。对农村主要河流、“五边”(村边、道边、河边、地边、林边)、黑木耳生产区域、生产生活水源地废弃菌袋开展清理、收集进行无害化处理。三是做好菌包回收。其中还田10%,农村居民燃料替代等其他利用90%。四是落实监管责任。乡(镇)与村签订废弃菌袋统一管理协议;村与菌农签订废弃菌袋统一管理协议,增强菌农自律意识。将废弃菌袋综合利用纳入乡(镇)目标责任制考核,由农业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废弃菌袋综合利用工作进行抽查检查,作为年终考核依据。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乡(镇)与村签订废弃菌袋统一管理协议;村与菌农签订废弃菌袋统一管理协议,做好菌包回收,设立废弃菌包集中收集场所并进行脱袋处理。
五、公示时间:2022年11月10日至2022年11月23 日
六、受理部门:牡丹江市爱民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13199365099
八、受理地址: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政府,爱民区天安路300号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牡丹江市爱民区委、区政府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政府 整改责任单位(盖章)
2022 年 1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