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类)
二、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三、申请条件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
四、办理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企业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5、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6、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复印件;
7、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8、生活饮用水安全检测报告(使用市里统一提供的自来水除外);
五、办理地点
牡丹江市爱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股
六、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七、联系电话
0453-6822996
八、办理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