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民商务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度报告

日期: 2024-01-29 16:33 来源: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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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具体要求,结合商务局实际情况形成报告,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商务局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工作原则,积极、主动、及时、真实地公开相关政务信息。

(一)加强组织领导。

政务公开工作商务局按照从强化组织领导入手,狠抓了政务公开组织体系的建设。商务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的商务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二)完善工作制度。

进一步完善信息主动发布机制、信息公开“三审”制度、政策解读机制、依申请公开机制等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有章可循。

(三)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

2023年,商务局在公开的内容上,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一律如实予以公开。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与行政执法有关等信息不予公开。通过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栏、公开办事指南和其他形式公开政务,发挥其在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作用,为人民群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商务局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其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干部对信息公开的规范标准,还需进一步学习。    

下一步,商务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建立起各司其责、运转协调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商务局将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工作原则,及时准确发布涉及群众和商贸主题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来源:

撰稿:

校对:

一审:

二审:

三审:

责任编辑:爱民信息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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