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牡丹江市爱民区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解读

《牡丹江市爱民区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解读

日期:2026-05-20 来源:爱民区工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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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生物经济发展的系列部署,抢抓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机遇,牡丹江市爱民区结合区域实际,制定出台了《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政策》)。现就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与目的

《政策》以《黑龙江省产业振兴行动计划(2022—2026年)》《黑龙江省“十四五”生物经济发展规划》等省市文件为依据,旨在通过精准扶持,激发辖区内医药企业内生动力,推动产业规模壮大、结构优化,助力爱民区生物医药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核心扶持方向

《政策》从六个方面对企业给予资金支持:

支持企业扩大规模:在落实省级首次超1亿元、10亿元奖励基础上,区级对首次超2亿元、5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300万元扶持。

支持企业三年倍增:2023年营收为基数,倍增企业最高可获100万元扶持;新入规企业以5000万元为基数享受同等政策。

支持高速增长:年营收增长10%以上即获10万元奖励,增长20%以上最高可获40万元。

盘活闲置药号:盘活自有品种且年销售首次超1000万元,每个品种奖50万元;盘活省内品种达省奖励上限后,区级再追加200万元。

新建扩建项目:新注册企业投资3000万元以上、存量企业投资1000万元以上,均可获固定资产投资额1%的区级奖励,最高100万元。

研发创新:获得药品批准文号并在辖区内投产达效的,每个新品种给予100万元扶持。

三、特殊政策与原则

同一项目符合多条政策的,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四、有效期与解释

《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由爱民区工业信息科技局负责解释。

来源:爱民区工科局

撰稿:爱民区工科局

校对:赵宏铭

一审:王成

二审:任芳

三审:杜劲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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