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 牡丹江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一镇七办、区直各部门:
为加强对全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领导,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黑政发〔2023〕1号)和《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牡政发〔2023〕18号)精神,区政府决定成立牡丹江市爱民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全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
普查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 长:袁 青 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组长:李 军 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高 红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赵海宁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关 婷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马 哲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宪峰 区税务局局长
王 蕾 区统计局局长
成 员:
刁雪涛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
李 微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黄秋梅 区经济合作促进局局长
齐秋菊 区商务局局长
李红艳 区民政局局长
杜劲松 区财政局局长
刘艳丽 区教育体育局局长
纪永利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孟祥富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王 成 区工业信息科技局局长
陈 丹 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柳 群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王瑞新 区司法局局长
王 龙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隋 浩 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局长
曹 阳 爱民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
王占国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爱民分局局长
王 瑞 市爱民生态环境局局长
梁敬业 市自然资源爱民分局局长
吴 琼 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副主任
张 宇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潘广霞 区统计局调查中心主任
谭洪利 三道关镇镇长
于慧涛 北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许永红 向阳街道办事处主任
顾洪峰 兴平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春平 铁北街道办事处主任
杨钧皓 黄花街道办事处主任
于文涛 新华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红娟 大庆街道纪工委书记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区统计局局长王蕾兼任。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领导小组不作为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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