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 牡丹江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 牡爱政办发〔2023〕8号
  • 2023-12-07
  • 2023-12-07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 牡丹江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日期:2023-12-0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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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镇七办、区直各部门:

为加强对全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领导,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黑政发〔2023〕1号)和《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牡政发〔2023〕18号)精神,区政府决定成立牡丹江市爱民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全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


普查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长: 委常委、副区长

副组长: 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赵海宁 政府办公室主任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宪峰 区税务局局长

统计局局长

刁雪涛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

委政法委副书记

黄秋梅 经济合作促进局局长

齐秋菊 区商务局局长

李红艳 区民政局局长

杜劲松 区财政局局长

刘艳丽 区教育体育局局长

纪永利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孟祥富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区工业信息科技局局长

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王瑞新 区司法局局长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局长

爱民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

王占国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爱民分局局长

市爱民生态环境局局长

梁敬业 市自然资源爱民分局局长

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副主任

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潘广霞 区统计局调查中心主任

谭洪利 三道关镇镇长

于慧涛 北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许永红 向阳街道办事处主任

顾洪峰 兴平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春平 铁北街道办事处主任

杨钧皓 黄花街道办事处主任

于文涛 新华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红娟 大庆街道纪工委书记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区统计局局长王蕾兼任。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领导小组不作为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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