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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取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牡大及医学院新校区周边城市供气、供水、排水、供热管道和设施新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验收服务单位的公告

日期: 2025-07-21 15:08 来源: 爱民区住建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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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取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牡大及医学院新校区周边城市

供气、供水、排水、供热管道和设施新建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验收服务单位的公告

牡丹江市爱民区拟计划选取“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牡大及医学院新校区周边城市供气、供水、排水、供热管道和设施新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验收服务单位,现将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牡大及医学院新校区周边城市供气、供水、排水、供热管道和设施新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验收服务

二、工作内容

按招标人要求完成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牡大及医学院新校区周边城市供气、供水、排水、供热管道和设施新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验收服务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牡大及医学院新校区周边城市供气、供水、排水、供热管道和设施新建项目计划总投资6755万元,报价单位可联系项目负责人获取项目具体资料。

三、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限价56000.00元

、选聘要求

1.服务单位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服务单位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3.项目负责人在服务单位缴纳社保证明(六个月)

4.有服务单位相同类型业绩

、服务时限

自签订合同后5日内完成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验收工作

、时间安排

(一)确认报名及所需资料

请各报名单位,2025728日上午10:00前,将所需材料送至爱民区人民政府113室并登记或通过邮箱发送相关报名材料。不在指定时间送达完成登记的或发送至邮箱的报名材料均无效。所需资料如下:

1.函。

2.企业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职称证缴纳社保证明,同类型业绩证明。

以上所提供资料需真实,如发现资料不实,则合同终止,由此引发的损失由报名企业承担。

(二)选取方式及时间

在报名成功的单位中进行选取,选取方式及时间另行通知。

六、联系咨询方式

联系人:关号原

联系电话:5796733

联系邮箱:amjsj@126.com

    牡丹江市爱民区住建局

2025721

来源:爱民区住建局

撰稿:爱民区住建局

校对:赵宏铭

一审:赵海宁

二审:任芳

三审:杜劲松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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